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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品設計發想

飾品設計有四個心法,7大變化原則 1. 美感     飾品的需求來自美感的需求。所以美感是首要也是最基本的條件。包括線條、輪廓、比歷     尺寸都要在美感比例的原則下進行。 2.價值感     古代社會中能夠配戴首飾是少數特定的人,能狩獵到野獸牙齒佩戴於身上,代表了權威和地位。到了金屬器時代金屬的提煉技術只有少數擁有大量資源的人才能配戴,因此能配戴金屬首飾代表者身分高貴的象徵。到了現今社會大多數人的觀念雖然不如以往,但對於首飾的製作成本相對比較高,仍然希望有它的價值感,不論是材質或美感呈現上賦予某種特定的價值。 3.有趣味     隨身配戴的飾物,都會讓人不由自主地把玩。若在設計上運用一些巧思,可以讓首飾有一些趣味性的變化 例如 小型的萬花筒吊墜,除了佩戴的美感外,還能夠實際把玩。 4.有變化     變化的定義非常廣泛,這裏指的是兩種含義,一種是觀念上變化,一種是造型上的變化。第一種可能比較不容易說明,舉例來說,前一陣子流行的單身戒,特殊造型或顏色的戒指上面還有編碼,外觀上並沒有特別或跨越性的創新,但定義出這個概念後,大家以後看到這款戒指就知道它是單身戒,配戴者應該就是單身男女。 第二種就是實際形體上的做一些變化,以下舉出設計界常用的八種變化方式。 變化原則 1.紋路變化 各式自然紋理的搭配可以做出許多不同的變化。 2.比例變化 不同比例的組合做大小變化。一個簡單的元素放大或變小,重複排列就會出現許多不同的效果。 3.材質變化 材質質感的改變也可以出現不同的效果。甚至不同材質的搭配顯現出不同材質之間的協調性與互補性。 4.造型變化 5.對比變化 6.元素變化 7.配置變化 8.組合變化